通过 MEMBERS1st 融资的车辆必须有保险,并且需要提供以下文件:
保险代理人:
请将可接受的保险单证明邮寄或传真至:
MEMBERS1st 社区信用合作社
收件人:保险部
邮政信箱 777
爱荷华州马歇尔敦 50158
传真:(641) 752-1514
电子邮件: loans@members1st.com
如果无法提供保险证明,则将被视为违反 MEMBERS1st 的贷款规定。
借款人必须要求其保险代理人在融资合同日期后 30 天内将此所需保险的证明转发给 MEMBERS1st 社区信用合作社。如果没有提供所需保险的证据,MEMBERS1st 可以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获得保险。保费将添加到贷款的本金余额中,借款人将支付保费的财务费用,从而增加付款。MEMBERS1st 获得的保险不提供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责任保险,也不符合任何保险财务责任法。